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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省级配套调整支持主体名单及资金分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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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印发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省级配套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函〔2026〕503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省级配套的通知》(粤财农〔2026〕86号)文件精神,将鹤山市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省级配套991万元用于开展常态化帮扶工作,其中沙坪街道旧渔村改造工程项目因项目工期较长,未能按帮扶资金支付进度要求实施项目,申请收回财政资金190万元。项目调整为如下6个项目:沙坪街道玉桥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项目、沙坪街道仓边村江咀园路及机耕路硬底化工程、昆东村委会新村乪津三面光工程、鹤山市鹤城镇城西村品质提升项目-城西村桥苑升级改造工程、宅梧镇选田村农业灌溉渠维修工程、双合镇泗合村灌溉西渠维修工程。调整项目主体名单及资金分配情况见附件。

  附件:鹤山市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省级配套调整支持主体名单及资金分配表.docx

  

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