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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开发式帮扶任务)支持主体名单及资金分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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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开发式帮扶任务)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6〕39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开发式帮扶任务)的通知)(粤财农〔2026〕70号)文件精神,下达鹤山市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开发式帮扶任务)210万元用于开展常态化帮扶工作,经前期项目申报情况及实地核查论证,现计划安排140万元用于双桥村产业发展孵化基地及农贸市场建设工程,剩余70万元正在遴选项目。已确定支持主体名单及资金分配情况见附件。

  附件:鹤山市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开发式帮扶任务)支持主体名单及资金分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