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鹤山市2026年早稻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参与本项目的32个种植主体累计申报单产提升实施面积5400亩,经审核达到《方案》要求,符合实施条件。现将实施主体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2026年5月28日,如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自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鹤山市农业农村局提出,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750-8888452。
附件:鹤山市2026年早稻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主体名单.xls
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22日
附件:
相关稿件:

政务微博
鹤山政府网
粤公网安备4407840244079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