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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鹤山市行政村村庄分类调整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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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村庄发展需要,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村庄分类办法〉的通知》(粤农农〔2023〕135号)要求,并结合有关村实际情况,我市雅瑶镇南靖村、古劳镇丽水村等36条一般发展类村庄拟调整村庄分类,调整情况详见《鹤山市村庄分类调整情况表》,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五个工作日,即2026年5月14日-5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向鹤山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部门: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陈先生

  投诉电话:0750-8803018

  附件:鹤山市村庄分类调整情况表.xlsx

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