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鹤山市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持续有效推进,鹤山市动物防疫监督所拟采购一批生猪二维码耳标,现邀请符合资质的供应商进行报价,有关本次采购基本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6年生猪二维码耳标采购项目。
二、公告期限
报价期限从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三、项目资金预算和采购数量
项目预算经费130000元(大写:壹拾叁万元整),采购生猪二维码耳标不少于860000套。
四、采购货物技术参数及质量要求
根据《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2006年农业部令第67号)及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牲畜耳标技术规范(修订稿)》《牲畜电子耳标技术规范》的通知(农办牧〔2021〕3号)之附件1《牲畜耳标技术规范》(修订稿)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生猪耳标技术参数
1.耳标组成及结构:
牲畜耳标由主标和辅标两部分组成。
主标由主标耳标面、耳标颈、耳标头组成。主标耳标面的背面与耳标颈相连,猪主标耳标面的正面登载编码信息。耳标颈为连接主标耳标面和耳标头的部分,固定时穿透牲畜耳部并留在穿孔内。耳标头为位于耳标颈顶端的锥形体,用于穿透牲畜耳部、嵌入辅标、固定耳标。
辅标由辅标耳标面和耳标锁扣组成。辅标耳标面与主标耳标面相对应。耳标锁扣位于辅标耳标面背面与圆柱套管连接处内部中央锁芯处,形状为圆台体倒喇叭形,与耳标头相扣,在锁芯作用下,起固定耳标的作用。
2.耳标形状与规格:
(1)主标耳标面为圆形,直径30mm±0.59mm,中央孔外口直径6±0.25mm,厚度2±0.29mm。
(2)耳标颈为表面光滑的圆台体,圆台底外径6mm±0.25mm、内孔直径3±0.19mm,圆台顶外直径4.5±0.23mm、内孔直径2±0.19mm,高度13±0.33mm。
(3)耳标头为密封的圆锥体,锥底直径7.5mm+0.1-0.28mm、高度8±0.30mm,锥顶实体高度4±0.22mm。
(4)辅标耳标面为圆形,直径22±0.53mm,厚度2±0.29mm。
(5)耳标锁扣位于辅标耳标面中央,由锁芯和圆柱套管组成,锁芯为圆台体倒喇叭立体形状,锁芯的外孔直径8.6±0.30mm 、内孔直径5±0.24mm、高度4.5±0.24mm;圆柱套管直径13.8±0.34mm,内直径10±0.32mm,高度11±0.32mm。
3.耳标原材料:
耳标原材料采用无毒、无异味、无刺激、无污染的塑胶材料制造。再生塑料不得作为制造牲畜耳标的原材料。
原材料按照使用牲畜范围不同分为:聚乙烯、聚酯型聚氨酯、聚醚型聚氨酯等。
4.耳标外观、颜色:
(1)外观为表面光洁,边缘光滑,色泽均匀,各部位规格符合技术规范规定。
(2)颜色为粉红色,对应潘通色卡色号(砂面U)为670U。
5.激光打码要求:
(1)编码排版
耳标编码由激光刻制,猪耳标刻制在主标耳标面正面,排布为相邻直角两排,上排为主编码,右排为副编码。
(2)主编码
主编码由7位数字组成,第一位代表牲畜种类,后六位是县级行政区划代码,主编码代表牲畜种类和产地。主编码字体为黑体四号体。
(3)副编码
副编码由8位字符构成,以县为单位的连续编码,代表牲畜个体;字体为黑体四号体。
(4)编码规定
耳标专用条码为农业农村部专用的二维码。
(5)字迹附着力
耳标编码用激光方式刻录,字迹应均匀透入耳标内部。字迹清晰,在自然环境中不褪色。牲畜耳标的激光打码的颜色深度达到潘通色卡色号为:Black C。激光打标印迹均应均匀渗透入耳标表面内部,激光打印深度应不小于0.15mm。
6.使用要求:
(1)强度要求
①结合力
分体耳标主标和辅标结合牢固,脱落力大于220N。
②主标抗拉力
主标单体整体拉伸时,耳标头和耳标正面脱离的断裂力大于250N。
(2)使用寿命
聚乙烯材质牲畜耳标寿命要求2年以上,聚酯型聚氨酯材质牲畜耳标寿命要求2年以上,聚醚型聚氨酯材质牲畜耳标寿命要求5年以上。
(3)环境要求
耳标及耳标钳均应在-45℃~50℃温度范围内保持使用性能,不应出现因质量原因的脱离、变形、折裂现象。正常使用时,钳压不破碎。
(4)记录信息的可靠程度
耳标经长期使用在室外自然光照射下字迹应保持清晰不脱落。使用期内耳标记录信息受酸、碱、洗涤剂浸擦应不被腐蚀、不变形、不脱色、字迹不脱落。
(5)工艺要求
耳标不应出现缺料、溢料、塌坑、冷料、气泡、变形、分层等工艺缺陷。
7.包装要求:
(1)内包装说明
产品包装符合NY534-2002规定。标识主标按顺序连号排列、卡扣固定在标识固定板上,主标按连号顺序排列一组;标识固定板设有防散落措施,确保主标固定良好,不会出现意外散落或号码顺序混乱等情况;每96枚标识主标用一个容器包装,容器表面粘贴标签,载明收货单位所在县(市、区)、包装编号、生产日期、产品数量、产品名称、生产任务号、耳标号段、包装二维码等信息。
(2)外包装说明
按照外包装数量要求,将内包装产品装入防潮纸箱内,箱上表面粘贴标签,载明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及联系方式、产品名称、生产任务号、批次数量、耳标数量、箱编号、耳标号段、生产单位、箱二维码等信息。
(二)耳标固定钳和耳标针的质量要求
1.耳标固定钳的质量要求:牢固,抗摔,耐用,弹性好,设计合理,易操作。
2.耳标针的质量要求:要与耳标相匹配,而且耳标套进时,松紧度要适宜(耳标针垂直向下戴标时,主标不易脱落,戴标后与耳标针较易分离;副标卡槽深浅适中,副标卡入后不易脱落,戴标后较易分离)。
3.耳标固定钳和耳标针整体的质量要求:钳与针相匹配,而且牢固,戴标时主标与副标契合较好,挂标时省力。
(三)供应商需提供产品资质文件(产品详细技术参数、质量检测报告);耳标使用材质要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或承诺函。
五、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参加报价单位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具备在鹤山市持续跟进服务的能力。
1.参加报价单位应为农业农村部牲畜耳标定点生产厂家,在中国兽医网公布的耳标生产企业名录中,提供相关资质文件;
2.提供与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签订的《追溯系统牲畜耳标生产控制软件授权许可使用与技术服务协议》;
3.提供其他相关资质文件。
(三)参加报价单位在三年内,抽检未出现不合格产品,包装、供货、售后服务未出现相关违约问题。
(四)以上条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或承诺函。
六、服务要求
(一)伴随服务要求
1.所有货物均应按出厂标准及国家有关要求进行包装,并由供应商免费送货至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
2.供应商须为每10万套耳标免费提供耳标固定钳2把、耳标针20枚。(需提供承诺函)
(二)售后服务及验收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需提供承诺函)。
2.采购人在收到货物后根据公告文件要求对货物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货物,无条件退货。在供货期内,若出现所供货物不符合验收要求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提出进一步索赔。
3.验收时,货物按照国家标准验收,供货商提供的每批次产品必须为全新产品,包装完整、无污染、外观整洁、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附产品合格证,或出具合格检验报告。装箱单号与出厂生产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
七、报价单位需提供基本资质证明文件和样品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生产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公告文件中提及的相关承诺书、备案资料及产品资质文件。
(四)自行采购供应商报价(最终报价)表(附件1);报价清单明细表(附件2)。
(五)提供一份生猪二维码耳标样品(测试码,约100个)。
八、报名方式
(一)材料要求:符合资质的供应商,请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本次采购的《自行采购供应商报价(最终报价)表》《报价清单明细表》、产品授权书、产品彩页、说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相关承诺函统一装订(只接收A4纸张纸质材料,报价材料一式三份,一正本,两副本,并密封装订),以上纸质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接收地址(快递以采购方收到时间为准,不接收到付方式的快件)。报名资料恕不退回,报名资料一律予以保密。
(二)截止接收资料时间:2026年4月28日。
(三)接收资料地点:鹤山市动物防疫监督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0号之一四楼)。
九、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购买单位名称:鹤山市动物防疫监督所
地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0号之一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0-8888447
鹤山市动物防疫监督所
2026年4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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