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机构编制调整文件》(鹤机编〔2025〕9号)相关要求,经举办单位鹤山市农业农村局同意,本单位拟申请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本单位注销后,所有相关资产及债权债务均由鹤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承接。
特此公告。
鹤山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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