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5〕41号)、《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报送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2025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我局前期已发布了《关于开展鹤山市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经经营主体自愿申报、镇街审核推荐、鹤山市农业农村局评审,现拟将以下4个主体列为鹤山市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
序号 | 主体名称 |
1 | 鹤山市天润万禾蔬菜专业合作社 |
2 | 鹤山市址山镇稔丰种植专业合作社 |
3 | 鹤山市宅梧镇初心农场 |
4 | 鹤山市桃源镇艺华茶场 |
即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请书面反馈至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7日
(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8883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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