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政府
桥都中国

国徽

鹤山市人民政府

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关于鹤山市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拟实施主体的公示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5〕41号)、《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报送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2025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我局前期已发布了《关于开展鹤山市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经经营主体自愿申报、镇街审核推荐、鹤山市农业农村局评审,现拟将以下4个主体列为鹤山市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

序号

主体名称

1

鹤山市天润万禾蔬菜专业合作社

2

鹤山市址山镇稔丰种植专业合作社

3

鹤山市宅梧镇初心农场

4

鹤山市桃源镇艺华茶场

  即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请书面反馈至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7日

  (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8883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