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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2025年耕地轮作休耕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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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印发<鹤山市2025年耕地轮作休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市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现公开遴选1个社会化服务组织,在鹤山市范围内的轮作冬种油菜和冬种紫云英地块开展社会化服务。现将遴选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中标单位对开展轮作的冬种油菜和冬种紫云英地块进行播种、施肥、建立台账、技术指导、宣传培训、效益评估、满意度调查、总结审计、验收等社会化服务。具体实施要求参照《2025年鹤山市耕地轮作休耕项目社会化服务指引》(附件3)执行。

  二、资金规模

  江门市下达我市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轮作休耕)19.81万元。

  三、实施面积

  2025年度我市轮作休耕项目试点面积0.132万亩,其中稻稻紫云英轮种面积不少于二分之一,其余轮种稻稻油菜。

  四、服务组织条件

  申报对象为广东省内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社会化服务相关范围;

  2.进行无人机作业需具备无人驾驶航空器相关经营许可(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植保无人机系统操作手合格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业机械、设备和专业技术实力;

  4.能够接受市农业农村局的监管,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要求,依时保质完成项目任务;

  5.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

  五、申报资料

  1.填写《鹤山市2025年耕地轮作休耕项目社会化服务主体申报书》(附件2);

  2.服务组织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证明、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两年财务报表、相关生产许可证明、现有设备清单等相关佐证材料。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服务组织公章,并用文件袋密封。

  六、申报资料接收地址和截止日期

  1.接收地址:鹤山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0号);

  2.截止接收资料时间:2025年10月22日。

  七、采购方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方名称: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0号

  联 系 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0750-8888452


  附件1:关于印发《鹤山市2025年耕地轮作休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2:鹤山市2025年耕地轮作休耕项目服务主体申报书..docx

  附件3:2025年鹤山市耕地轮作休耕项目社会化服务指引.docx

  附件4:评审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