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规定;
(三)江门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
(四)江门市鹤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鹤山市农业农村局局门户网站
(四)监督渠道:鹤山市农业农村局电话、书面来信。
网站:http://www.heshan.gov.cn/gzjg/sfbm/hssnyncj/
通讯地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0-1号
联系电话:0750-8853869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政府信息公开类别及事项 | 责任单位 | ||
一级 | 二级 | |||
1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 本局需要公开的通知公告、采购公示。 | 各相关股室(单位) |
2 | 工作动态 | 本局的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自身建设等重要政务、工作的最新动态及图片新闻。 | 各相关股室(单位) | |
3 | 组织机构 | 机构设置 | 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设置及主要职责、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 | 办公室、人事股 |
4 | 领导分工 | 局领导简介、工作分工。 | 人事股 | |
5 | 政府信息公开 | 公开指南 | 本局的《信息公开指南》。 | 办公室 |
6 | 公开报告 | 本局每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办公室 | |
7 | 依申请公开 | 提供公众在线申请、查询依申请公开的内容。 | 人事股牵头,各相关股室(单位) | |
8 | 部门预决算 | 部门预算 | 本局及局下属单位部门预算公开 | 财务股牵头,各相关股室(单位) |
9 | 部门决算 | 本局及局下属单位部门决算公开 | 财务股牵头,各相关股室(单位) | |
10 | “三公”经费 | 本局及局下属单位“三公”经费公开 | 财务股牵头,各相关股室(单位) | |
11 | 行政执法 | 本局负责执行的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行政执法信息。 | 执法股牵头,各相关股室(单位) | |
12 | 部门文件 | 本局制定的应当予以公开的其他有关文件;对上级部门制定及本局制定的各种政策解读。 | 各相关股室(单位) | |
13 | 乡村振兴信息公开 | 涉农补贴 | 国家、省、市相关乡村振兴涉农补贴资金项目信息 | 各相关股室(单位) |
14 | 乡村振兴信息 | 国家、省、市乡村振兴工作信息 | 扶贫规划开发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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