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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2022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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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2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2〕54号)精神,结合我市生猪生产和猪人工授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对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能繁母猪养殖场(户)进行适当补助,加快生猪品种改良,提高生猪良种化水平,减少生猪疫病传播,提高生猪养殖效益,促进养猪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项目内容

  (一)补贴对象。养殖场(户)应不在禁养区内,录入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系统备案且开展人工授精的能繁母猪养殖场(户),能繁母猪存栏在300头以上。

  (二)补贴标准。每头能繁母猪补贴额不超过80元。每场补贴资金根据全市核实能繁母猪数量、上级下达能繁母猪补贴数量和补贴资金总额按比例进行确定。

  (三)补贴方式。补贴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形式直接发放给能繁母猪养殖场(户)。

  三、申报实施程序

  (一)申报。符合补贴条件的能繁母猪养殖场(户),填报《鹤山市2022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如实上报能繁母猪存栏数量及对应的母猪标号等情况,经镇政府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22年11月5日前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逾期申报,不予受理。养殖场(户)对申报信息真实性负责。

  (二)核查。2022年11月15日前,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采取“现场+视频”检查等多种形式,对申报养殖场(户)的能繁母猪存栏情况进行核查;需要入场核实时,养殖场必须全力配合。经养殖场(户)和市、镇两级核查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一场一册、一猪一号登记造册,连同检查视频或照片一并留存档案。

  (三)公示。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市农业农村局于2022年11月25日前,将补贴养殖场(户)的名称、能繁母猪存栏量、拟补贴金额等情况,在养殖场(户)门口、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和鹤山政府网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

  (四)发放。公示无异议后,鹤山市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形式,于2022年底前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能繁母猪养殖场(户)。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策公开。各镇(街)要要通过多种渠道方式宣传解读,使广大养殖场(户)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积极营造项目落地落实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监督。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市农业农村局设立咨询电话(8889781),认真回答和核实群众的业务咨询;监督举报电话(8853869),接受举报事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资金管理。市、镇两级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坚决纠正和查处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生猪良种补贴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鹤山市2022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