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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关于推进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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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民政局关于推进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报告

 

社会公益事业是增进民生福祉、惠及社会大众的事业,关系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传承民族精神、引领社会风尚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市政府办公室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于2018年9月30日研究制定《鹤山市民政局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积极做好民政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一、工作目标

全面公开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信息,让群众自主、方便地了解救助对象认定、福利标准、申领程序等政策;及时公开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等工作动态,做好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数量、使用情况,救助对象及其接受救助款物数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等工作。

二、工作措施

1、将现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政策文件通过鹤山市民政局网站进行公示,方便群众查询、了解。今后如有新政策出台,需于获得上级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上传于鹤山市民政局官网,动态更新政策变化情况。

2、及时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重度残疾人和困难残疾人等困难群众救助名单和灾害救助困难群众名单每月通过鹤山市民政局网站进行公示。

3、为方便困难群众了解社会救助、灾害救助的相关信息,我局将救助政策、认定标准等制作成简单明了的宣传小册子,连同上级下发的相关宣传资料,一并派发给各镇(街),同时要求各镇(街)将小册子和宣传资料放在社会事务办和下发村委会,设置清晰明了的宣传区,予以放置,方便群众阅读。

4、抓好保密管理。依据《保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严格按照保密工作管理规定做好保密审核和管理,做到一事一审,确定是否予以公开。对涉及困难群众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对外发布或者隐藏关键信息,做到公开公示但不泄露个人信息。

三、公示成果

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1-12月共公开重点领域信息122条, 其中社会救助信息52条;灾害救助信息7条;养老机构信息7条;殡葬管理信息12条;婚姻登记管理信息4条;社会组织信息40条。

 

鹤山市民政局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