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民社〔2025〕53号
鹤山市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报来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三章第十六、十七条有关规定,经研究,准予注销登记,请按规定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此复。
鹤山市民政局
2025年10月23日
附件:
相关稿件:
政务微博
鹤山政府网
主办: 鹤山市人民政府 承办: 鹤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鹤山市网络信息中心
粤ICP备05080285号-1
粤公网安备44078402440793号 网站标识码44078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