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首页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政务服务
走进鹤山
工作机构
鹤民社〔2025〕9号
鹤山市宅梧镇中心幼儿园:
报来申请法定代表人、业务范围变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同意你单位法定代表人由夏燕冰变更为梁艺,业务范围变更为学前教育。
此复。
鹤山市民政局
2025年4月9日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