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局信息,特制订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组织架构
主要包括:鹤山市民政局职能简介;鹤山市民政局内设机构;鹤山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二)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鹤山市民政局组织开展的会议、各项民政活动信息、通知公告(新闻通稿)等。
(三)部门文件
主要包括:社会救助、抚恤优待、退伍安置、区划地名、婚姻登记管理、社团管理、收养登记、社会福利、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老龄工作、殡葬管理、彩票发行相关民政法规。
(四)办事指南
主要包括:社会组织机构、殡仪服务、高珠岗墓园、养老机构登记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等行政许可信息,收养登记、城乡低保、五保供养、优待抚恤、退伍安置、婚姻登记、社团登记、福利彩票、老龄工作、福利院、救助站等其他服务指南。
(五)部门预决算
主要包括:本部门的年度一般公共预决算,收支预决算,“三公”预决算等公开信息。
(六)其他
主要包括:关于人事、文明创建等其他部门信息。
二、公开方式
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从其规定。
三、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门户网站(http://www.heshan.gov.cn/zwgk/xxgk/hssmzj/index1.html)是本局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场所。本局已主动公开的信息,无特殊原因,一般不受理其他形式的公开要求。
2、本局网上公开的信息,除现行有效需长期保存的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局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公共查阅室(鹤山市档案局,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铁夫路)查阅这类信息。
3、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本局未主动在门户网站公开的信息,一般为依法只能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或依法不能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获取本局未主动公开信息的,可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向本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经必要审查后确定是否提供。书面申请有困难的,本局可视情况代为填写。
1、申请方式:
(1)网上提交。申请表可点击鹤山市信息网站“下载中心”栏下载,通过电子邮件提交。
(2)信函提交。
(3)当面提交。无论何种申请方式,涉及当事人利益的,申请人均须提出有权获取该信息的证明文件。
2、申请受理机构
本局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为:鹤山市民政局
办公电话:0750—8891673 传真:0750—8891993
电子邮箱:mzj@minzheng.gov.cn
通过电子邮件和信函方式提交的,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上门申请接待受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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