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鹤山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鹤财资〔2022〕36号)文件要求,我单位拟对一批报废固定资产进行公开回收处置,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回收企业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产概况
本次拟报废固定资产为办公设备/不锈钢家具,共5项,58件。资产原值102850元,残值评估价为3055元。资产实际状况以现场实物为准,整体打包处置,不接受单项竞价。明细见附件。
二、回收机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再生资源回收/废旧物资回收相关内容;
2. 持有有效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
3. 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存在控股关联或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
三、报名与现场踏勘
踏勘时间为即日起至2026年11月4日止,地点: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南路32号。未到场踏勘的,视为接受资产现状。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报名方式:将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扫描版密封递交或邮寄至我单位,收件人:黄晖。办公地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南路32号。
四、报价要求
1. 报价不得低于残值评估价3055元;
2. 密封报价,外包装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注明“报废资产报价”;
3. 报价为一次性整体报价,包含拆解、搬运、清运、税费等全部费用;
4. 报价材料于2026年11月10日前递交至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南路32号,逾期无效。
五、付款与清运
中选单位应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价款,款项到账后方可进行拆解及搬运,中选单位自行承担回收、拆解、搬运、处理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及安全责任。付款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废资产的清运。
六、结果公示
中选结果将在我单位公开栏公示3个工作日。
附件:鹤山市民政事务中心固定资产报废清单
鹤山市民政事务中心
2026年10月26日
(联系人:黄晖 电话:8860821)
附件:
鹤山市民政事务中心固定资产报废清单
提出单位:鹤山市民政事务中心
序号 | 资产名称 | 取得日期 | 资产原值 (元) | 资产状态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不锈钢床(20KG) | 2000-11-26 | 69000 | 已过使用年限且破损无法修复 | 张 | 50 | 202 不锈钢 | |
2 | 洗衣机 | 2018-06-30 | 2000 | 破损无法修复 | 台 | 1 | ||
3 | 消毒柜 | 2013-08-31 | 860 | 已过使用年限且破损无法修复 | 台 | 1 | ||
4 | 电脑 | 2006-01-11 | 6980 | 已过使用年限且破损无法修复 | 台 | 1 | ||
5 | 电脑 | 2014-04-30 | 4450 | 已过使用年限且破损无法修复 | 台 | 1 | ||
6 | 电脑 | 2015-11-02 | 4800 | 已过使用年限且破损无法修复 | 台 | 1 | ||
7 | 电脑 | 2016-07-01 | 3980 | 已过使用年限且破损无法修复 | 台 | 1 | ||
8 | 打印机 | 2018-06-30 | 2200 | 已过使用年限且破损无法修复 | 台 | 1 | ||
9 | 打印机 | 2014-08-31 | 8580 | 已过使用年限且破损无法修复 | 台 | 1 | ||
合计 | 102850 | 评估价 | 30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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