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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阳节期间安全文明祭扫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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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

  2026年重阳节为10月18日。为确保重阳节期间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开展,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根据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824号,自2026年3月30日起施行)、《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通告》(鹤府告〔2026〕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倡导安全有序祭扫

  市民请自觉遵守交通管理和祭扫场所管理有关要求,服从现场指挥,安全出行、有序祭扫。不在公墓、殡仪服务机构等区域拥挤滞留,照看好老人和儿童,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不便回鹤人员可通过居家追思、网上祭扫,或委托在鹤亲友代为祭扫等方式慎终追远、缅怀先辈。

  二、倡导错峰祭扫

  预计今年重阳节期间,全市公墓祭扫高峰期为10月17日至19日,祭扫高峰时段为每日8时至14时。请广大市民灵活安排祭扫时间,尽量避开高峰时段,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出行,避免交通拥堵。

  三、严禁野外违规用火

  根据《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通告》(鹤府告〔2026〕4号),我市禁火时间为2026年10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禁火区域为全市林地及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重阳节祭扫期间,严禁在禁火区域上坟烧纸、烧香点烛,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严禁吸烟、野炊、烧烤及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未经许可不得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750-8895122),或拨打12119报警。

  四、自觉遵守殡葬管理有关规定

  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禁止搞封建迷信活动,不购买、不使用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禁止在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及依法实施生态安葬的区域以外的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禁止在耕地、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水库以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建造坟墓。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五、倡导文明绿色祭扫

  深入贯彻《殡葬管理条例》关于推进殡葬改革、深化移风易俗的要求,提倡市民以鲜花祭祀、“无烟祭扫”、丝带传情、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方式缅怀先辈、追念故人。市民可通过“粤省事”小程序民政服务专区的“云祭扫”服务进行网络祭扫,安全、绿色缅怀先人。鼓励选择树葬、海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弘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风尚。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本通告要求,共同维护安全文明有序的祭扫秩序。

  特此通告。



  鹤山市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