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单位2026年3月17日发布的《鹤山市高珠岗墓园墓碑采购项目招标代理单位采购公告》相关程序及要求,我单位项目采购询价小组(以下简称“询价小组”)对报名机构递交的材料进行了比选评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询价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从企业资质、类似项目实施情况、技术力量配备、代理方案、报价合理性、响应效率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现将评选结果公告如下:
截至报名截止日期,共收到四家机构的报名材料。经询价小组综合评审,拟选取江门市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鹤山市高珠岗墓园墓碑采购项目(2026-2028年度)提供招投标代理服务。
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实名反映有关情况,以便核实。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750-8802365。
鹤山市常青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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