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烈士陵园正在申报省级烈士纪念设施,并同步开展园内革命烈士纪念馆的全面改陈布展工作。为丰富展陈内容,加强展陈效果,提升烈士纪念设施红色教育功能,激发鹤山人民热爱英雄、崇尚英雄,为建设家乡贡献智慧和力量,鹤山市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现真诚向社会各界征集鹤山市革命烈士纪念馆展品。
一、征集范围
征集鹤山市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抗美援朝时期、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各个不同历史时期的英雄烈士相关的报刊、图书、宣言、文告、文件、手稿、墨迹、传单、标语、证件(烈士证书)、题字、信件、日记、印章、徽章、地图、档案、武器、烈士遗像与遗物;征集反映英雄烈士生前使用过的各种生活用品和历史照片、影音资料、短视频等。
二、征集方式
(一)无偿捐赠:鼓励社会各界团队或个人将其收藏无偿捐赠,凡符合馆藏标准的,将颁发收藏证书,所有捐赠展品登记造册,永久保存。
(二)寄存和借展:个人和集体可以将收藏的重要展品委托我单位管理,并无偿做好科学保护工作,在征得寄存方同意下合理利用,丰富陈展内容。
三、征集要求
(一)所提供的展品应具有较强的代表性,保存状况较好,适合展出。
(二)提供者要出具该展品的详细信息,包括:名称、来源、年代(生产年代或使用年份)和提供者个人信息。
(三)所提供的展品必须权属明晰,不得侵犯第三方权利,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四)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鹤山市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温颖君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南路32号
电话:0750-8886509
鹤山市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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