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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取招标代理机构评审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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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院2025年11月10日发布的《饭堂食材配送项目招标代理单位采购公告》相关程序及要求,11月21日,我院选派3名在编干部组成评审小组,对报名机构递交材料进行了比选评审,并邀请市民政局政府采购询价小组2人列席监督指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评审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资质信息、相关业绩、人员配备、代理方案、报价合理性等方面进行比选,现将评选结果公式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第一名: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名: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名:广东芳宇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如公示期间无异议,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为中标人。

  二、公示期限

  2025年11月25日至11月27日(共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下方式联系并提交书面材料。

  办公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南路32号。


  联系人:黄先生 8891627、黎先生 17759595633



鹤山市社会福利院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