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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鹤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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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民社〔2025〕58号
鹤山市雅瑶镇振华学校:
报来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同意你单位法定代表人由吴锦洋变更为郑荣浪。
此复。
鹤山市民政局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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