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鹤山市常青有限公司第三季度公开招聘公告》,经报名、资格审查、实操、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程序,拟聘用李芯妍、文炎明2人为公司职员,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鹤山市常青有限公司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天。
受理单位:鹤山市常青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50-8888374。
地址:鹤山市桃源镇竹朗高珠岗墓园,邮政编码:529700。
鹤山市常青公司
2025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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