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是在鹤山市民政局下属单位鹤山市救助管理站内设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为了发动社会力量更好地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和保护服务,拟组建“鹤山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志愿服务队”,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良好氛围,构建鹤山“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现中心向社会公开招募志愿者。
一、志愿者的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有从事志愿服务的生理、心理能力;
(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社会奉献精神;
(3)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违法等不良记录;
(4)认同并遵守《鹤山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志愿服务队章程》;
(5)具有从事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志愿服务的意愿;
(6)具有一定的技能和时间;
(7)具备团队合作精神。
二、活动形式
自愿参与、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持之以恒。
三、志愿者服务内容
(1)机构外志愿服务: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入户关爱探访、爱心物资募捐、困境儿童帮扶和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传活动等。
(2)机构内志愿服务包括:为鹤山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临时监护的儿童提供心理疏导、陪伴、学习、生活照料等个案服务。
四、报名方式
个人填写报名表进行线上或线下报名。
报名时间:2020-7-24至2020-8-23
电子邮箱:2232210168@qq.com
通信地址:鹤山市桃源镇高珠岗鹤山市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咨询电话:0750-8880527 联系人:温丽嫦
鹤山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2020年7月22日
附件:鹤山市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志愿服务队义工(志愿者)报名表.docx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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