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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举办《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专题培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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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民政局举办《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培训会议。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敏英主持会议,相关股室负责人、各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会议指出,新版《条例》充分吸收当前广东志愿服务实践中的有益经验和做法,适应了新时代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广东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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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主要围绕《条例》中的具体内容,结合实际工作案例进行讲解。会议详细介绍了《条例》的适用范围,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志愿服务和志愿服务组织的概念,以及相关单位尤其是民政部门的职责。继而,明确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活动的管理规范及要求;最后,指出促进志愿服务发展的措施和相关法律责任。

  会上,李敏英对市民政局相关干部职工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研读《条例》,积极学懂弄通,理清思路,突出重点,把这次培训会议作为开创鹤山志愿服务事业新局面的集结号和冲锋号;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干部职工主动带头,倡议广大志愿者向身边的朋友、同事宣传《条例》,呼吁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志愿服务,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三是认真履行职责,争做贯彻落实《条例》的践行者。干部职工要增强责任意识,根据《条例》的相关规定,细化工作职责,做好管理工作,确保《条例》规定能够真正落到实处,为我市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广大志愿者奉献爱心的重要渠道。这次会议,不仅强化了参培人员对《条例》的认识,还有力地推动了鹤山市志愿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助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