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职工文化艺术协会:
报来申请成立鹤山市职工文化艺术协会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的规定,同意成立鹤山市职工文化艺术协会,具备法人资格,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请按有关规定履行社团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此复。
鹤山市民政局
2016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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