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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林业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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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鹤山市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要求,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法治思想根基

  坚持深学细悟,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党组“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组织引导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论述、新要求,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列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清单,坚持集体学习研讨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强化干部学法用法、依法办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法治意识,切实把依法治林理念贯穿于业务工作的全过程,确保林业法治建设工作落实见效。全年组织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34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11次,确保学深悟透、融会贯通。

  二、加强宣传教育,夯实基层法治防线

  一是深化思想培训宣传。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通过“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平台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参与率达到100%。积极开展林业系统行政执法培训,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全面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从法治层面加大生态建设成果的保护力度。二是锚定部署推动落实。我局紧扣省委“1310”具体部署、江门市委“1+6+3”工作安排及鹤山市委工作要求,将法治建设贯穿林业工作全过程。围绕“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严格规范林地审批流程;立足绿美鹤山生态建设,完善古树名木保护法治举措;响应营商环境优化要求,规范涉企林业执法行为,以法治保障林业高质量发展。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始终发挥“头雁效应”,切实扛起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林业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审议年度依法行政及普法宣传工作重点,科学分析研判林业领域存在的各类矛盾隐患,为下一步更好地履行林业部门职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带头依法履职,强化监督问效。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认真贯彻执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鹤山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鹤山市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扎实谋划鹤山林业法治重点工作任务,及时跟进、强化督查,使依法治理工作在林业系统健康有序开展,维护林区社会稳定。

  四、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规范行政执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行政执法各项活动开展的资金保障,确保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二是严格规范执法。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18名在编干部全部参加2025年度在线学法考试,优秀率达100%。三是推进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广东东方大卫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通过引入外部专业法律资源,协助审理相关合同协议,积极参与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的咨询办理,确保林业管理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四是实施“阳光政务”。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设工作,通过“互联网+”实现网上全过程办案和全流程监督,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实现执法全过程监督。五是持续优化林业领域营商环境。加强对镇(街)执法的联动、指导和培训工作,健全完善林业涉企行政执法长效机制,扎实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今年根据《鹤山市减少涉企执法检查六项措施》文件实施“综合查一次”相关要求,联合开展林木采伐检查1次、野生动物保护检查1次。六是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落实做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八五”普法规划,抓好林业主题宣传,积极推进依法治林,营造“执法先普法、普法助执法”的良好氛围,让“办事依法、遇事找法”成为林业治理新常态。全年未发生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二)严格依法履职,守护生态安全底线。一是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完成2024年林草执法发现问题的查处整改、审计指出13个问题图斑的查处整改;开展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完成2个公益性墓地违法占用林地的查处整改;对临时占用林地建设项目、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审批和使用林地情况排查项目51宗,建立问题台账并推进问题整改。二是强化林地林木审批。严格执行网上审核审批制度,推动用地用林用海联动审批工作,截至目前,办理建设项目永久使用林地24宗,面积4526亩,临时占用林地5宗,面积669.7亩,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项目3宗,面积51亩,有效保障了我市重点工程、民生项目、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实施。三是深入推进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改革各项工作,做好改革桉树采伐管理试点,全面推行“小额人工商品林采伐告知承诺制”审批,审批承诺制采伐申请24宗,蓄积量840立方米。共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575宗,面积3.65万亩,蓄积量21.94万立方米,材积16.27万立方米。四是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开展“清风行动2025”、“春季护鸟专项行动”、“清网护鸟专项行动”等专项行动,组织联合执法检查3次,清除非法猎具捕鸟网71个,制止盗猎、破坏栖息地等行为11起,查处野生动物案件2宗,救助野生动物140只。五是积极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化宣传矩阵,利用网站、户外LED、宣传栏等多种渠道,结合林业中心工作,精准有效开展法治宣传,不断增强公众法律意识与保护责任。截至目前,共派发森林防火、野生动物保护、林长制等各类宣传小册子8000多份,宣传资料1.6万份。

  五、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协同治理机制有待完善。林业执法事项下放镇(街)后,在案件界定、证据移送等环节存在衔接不畅问题,部门之间衔接沟通仍需加强。二是普法宣传效能有待提升。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不够系统深入,多侧重于法律法规条文解读,普法内容的针对性和吸引力不足,普法宣传形式创新不足,部分林农林企的林业法律意识仍需提升。三是行政执法队伍专业能力有待提升。基层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不足,执法任务繁重;部分执法人员对林业法律法规的研究不够透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

  六、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持续深化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始终把深学笃信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必修课,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推动“关键少数”带头将法治精神融入林业工作全过程,引领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改革难题,全面盘活我市森林资源资产,为推动新阶段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持续加强林业法治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执法培训、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式等措施,不断提升林业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规范化水平,持续深化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为经营主体营造公平公正的行政执法环境,为我市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的执法根基。

  (三)持续构建普法新格局。创新普法形式,构建“互联网+法治”立体化宣传网络,结合森林防火、安全生产、林业有害生物、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内容进行普法教育,大力推动林业法律法规宣传进林区、进林企、进机关、进校园、进网络,积极营造全社会依法治林、保护生态的浓厚氛围。

  (四)持续健全部门协作机制。以推深做实林长制为抓手,利用好“林长+”,强化部门协作,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占用林地、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伐、毁坏古树名木以及非法买卖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保护发展林业资源的强大合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