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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联同市公安局开展“昆仑”野生动物联合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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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做好我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保障我市生态安全,根据《鹤山市全面推行林长制部门协作制度(试行)》要求,4月6日,市林业局联同市公安局开展“昆仑”野生动物联合执法行动,打击违法饲养、诱捕保护鸟类行为。

  根据线报,执法人员分别到沙坪街道某小区的两个住宅进行检查,现场发现活体鸟类、鸟笼、声音诱捕器等。执法人员对现场发现的物品进行收缴,并对两名涉案人员口头传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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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行动合共查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画眉鸟16只、三有动物鹊鸲16只、绣眼鸟11只、柳莺1只,声音诱捕器1个,鸟笼数十个。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履行《鹤山市全面推行林长制部门协作制度(试行)》,加强部门间协作沟通,不定期开展野生动物联合执法行动,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为建设绿美鹤山、推进林长制走深向实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