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有关规定,现对“江门科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改性硅溶胶300吨、纳米硅防火液2000吨等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江门科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改性硅溶胶300吨、纳米硅防火液2000吨等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江门市鹤山市龙口镇三凤村民委员会
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641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968.32平方米(计容面积10150.35平方米),新建一座丙类间等;年产300吨改性硅溶胶、2000吨纳米硅防火液、1000吨电子CMP抛光液、7000吨硬脂酸锌、5000吨硬脂酸钙,主要设备为蒸汽加热反应釜、天然气锅炉、溶解釜、离子交换器、过滤器、粉碎机、储存罐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门科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鹤山市龙口镇凤鸣路6号
联系人:陈新强
联系电话:13798647969
邮箱:156735377@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评价机构:广东绿家园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鹤山市沙坪鹤山大道1008号之一至之五(自编303室)
联系人:彭小姐
联系电话:0750-8770288
邮箱:jmhuanping@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提交给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
江门科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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