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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业顺包装有限公司年产食品包装袋1000吨、化妆品包装袋380吨、卷膜85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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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业顺包装有限公司委托广东新葵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鹤山市业顺包装有限公司年产食品包装袋1000吨、化妆品包装袋380吨、卷膜85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

一、项目概况

鹤山市业顺包装有限公司拟选址于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龙口镇兴龙工业区内,主要进行食品包装袋、化妆品包装袋、卷膜的印刷生产,主要设备包括:印刷机、复合机、分切机、制袋机、品检机等。项目建成后年产食品包装袋1000吨、化妆品包装袋380吨、卷膜850吨。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及获取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hY6YS9y881Sade51Pu0uLA?pwd=63is

提取码: 63is

2、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可与建设单位鹤山市业顺包装有限公司联系查阅,联系方式和地址见下文。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项目周边相关单位、居(村)委、群众等对本项目建设的见意和建议。

1)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现状及公众担心的主要环保问题,项目建设可能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2)公众对建设单位在污染防治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3)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4)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

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现场张贴以及报纸刊登等形式,向公众发布公告,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在公告有效期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鹤山市业顺包装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50-8733163

联系人:梁工                         电子邮箱3317874519@qq.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龙口镇兴龙工业区北环路2-2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广东新葵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50-3083865

联系人:陈工                          电子邮箱:chenjj1@jmxcf.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三路19号纬丰商业广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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