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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门市(鹤山)精细化工产业园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2025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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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江门市(鹤山)精细化工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结合《江门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江应急〔2025〕122号)(附件1)等文件要求及实际情况修订了《江门市(鹤山)精细化工产业园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2025版)》(以下简称《目录》)(附件2),并提出以下监管要求,请一并严格贯彻执行。

  一、《目录》中所列的“禁限控”仅适用于江门市(鹤山)精细化工产业园,凡入园新建项目及园内改、扩建项目纳入《目录》管控。

  二、《目录》实行清单管控方式,可根据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及产业结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目录》所涉内容,国家、省和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方针有变化的,按照其最新规定和要求执行。

  四、本通知由江门市(鹤山)精细化工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五、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附件:1.《江门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江应急〔2025〕122号)

             2.关于印发《江门市(鹤山)精细化工产业园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2025版)》的通知



鹤山市龙口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