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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鹤山市龙口镇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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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鹤山市龙口镇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单位名称

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规章

主要工作措施及重要活动安排

普法工作联系人

(联系方式)

1

党政综合办公室

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

把法治教育培训学习纳入党委扩大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组织全镇党员干部开展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党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定期组织各类人事业务培训,年度邀请镇政府法律顾问开展宪法民法典等专题知识讲座,协助市普法部门组织开展参加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将考试结果纳入年度干部考核内容。

联系人:易志宏

联系电话:8737148

2

人大办公室


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人大代表考察、座谈活动宣传、召开专题会议、印发条例、细则小册子等方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

联系人:易志宏

联系电话:8737148

3

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


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举办基层党支部党员培训班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结合党员活动、利用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听取学习汇报、撰写学习记录和学习心得,利用宣传专栏开展法治宣传。


联系人:易志宏

联系电话:8737148

4

纪检监察办公室

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廉政教育片,引导开展自学;利用宣传栏宣传、LED显示屏等宣传;网络平台课程学习。

联系人:易志宏

联系电话:8737148

5

公共服务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


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信息公开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办法》、《拥军优属救助条例》、《退役军人保障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

组织系统内部学习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开展对群众进行卫生健康知识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开展专业知识课程学习宣传;开展专题食药品安全知识讲座、利用宣专传栏、派发宣传资料、提供相关咨询等等。

联系人:易志宏

联系电话:8737148

6

综合治理办公室

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广东省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


对镇、村(居)干部举办专题学习会议学习;充分利用各类主题法律宣传活动、行业宣传日、宣传周、6.26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引导和帮助公民学习相关法律知识;经常性开展法律宣传“六进”活动,不断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群众 、企业员工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召开调解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提高调解工作能力和水平。


联系人:易志宏

联系电话:8737148

7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

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垃圾管理办法》、《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融入到行政执法日常工作,年度开展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专题自学与集中学习学习;在执法、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向相对人和社会公众普法,把普法融入行政业务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建立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定期面向社会公众发布制度;在单位网站、服务窗口、电子屏幕增加法治宣传内容,增强群众对相关法律知识的理解;年度通过组织观看旁听庭审、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方式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知识水平。

联系人:易志宏

联系电话:8737148

8

经济发展办公室

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工伤保险条例》。


年度持续开展法律宣传进企业活动,不断提高企业员工法律知识水平;每月对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培训,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通过政府法律顾问为企业管理人员讲述企业经营管理决策,特别是在疫情期间,如何应对经营风险等知识,为企业优质发展保驾护航。


联系人:易志宏

联系电话:8737148

9

规划建设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

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严格落实“加大行政检查力度,在行政检查过程中,结合案情充分释法说理,突出重要事件节点开展释法宣传;充分利用各类主题法律宣传活动、宣传日、宣传周开展法律宣传服务活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行业重点宣传活动。


联系人:易志宏

联系电话:8737148

10

应急管理办公室

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消防法》、《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广东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融入到行政执法检查等执法活动中,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利用“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重大事件警示教育、安全生产和消防宣传等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向企业管理人员、商店经营者、社会群众面对面开展普法宣传;利用单位和企业电子屏幕、宣传专栏开展专题法治宣传。


联系人:易志宏

联系电话:8737148

11

农业农村办公室(“三资”管理办公室)

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广东省农村集体财务公开制度》、《农村土地承包法》、《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


年度举办专题学法讲座、培训班;充分利用各类主题法律宣传活动、行业宣传日等,开展法律宣传服务活动;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食品宣传活动;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进乡村进行专题的农村农业知识法治宣传。


联系人:易志宏

联系电话:8737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