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瑶镇、龙口镇、桃源镇、鹤城镇、共和镇、址山镇政府,市资产办,各有关企业:
现将《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6-2027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江工信园区函〔2026〕14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读政策申报文件内容,相关单位广泛组织发动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项目)申报资金入库,有关企业积极申报资金入库。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雅瑶镇、龙口镇、桃源镇、鹤城镇、共和镇、址山镇政府组织做好辖内企业申报产业承接地区产业项目建设投产奖励政策工作
(一)加强组织指导,做好政策宣贯。将《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6-2027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多渠道转发,告知各有关企业,解答企业政策申报咨询,协助企业出具申报过程中所需证明材料,汇总收集企业填写的《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资金(产业项目建设投产)项目汇总表》(附件2)。
(二)进行初步把关,及时报送项目。对意向申报企业(项目)是否符合落户园区范围、产业转移项目定义、投资额要求等基本门槛条件进行初步审核把关,于2026年7月22日前将把关筛选后的《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资金(产业项目建设投产)项目汇总表》反馈我局。
二、请市资产办组织做好鹤山市公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申报主平台融资奖励和标准厂房建设奖励政策工作
一是梳理鹤山主平台内意向申报融资奖励和标准厂房建设奖励项目,填写《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资金(主平台融资奖励)项目汇总表》《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资金(主平台标准厂房建设奖励)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附件4),于2026年7月22日前反馈我局。二是严格按入库申报指南要求编制入库申报材料,确保材料完整、真实,于2026年7月28日前将入库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纸质版一式3份和电子版刻录成光盘1份,电子版注明企业名称)报送我局。三是需于2026年7月28日前登录“数字工信”(http://210.76.82.21/ywtb-gzc/cms/index)系统完成线上填报,未在规定时间登录平台提交申请资料的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
三、请有关企业积极申报产业承接地区产业项目建设投产方向资金入库
一是填写《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资金(产业项目建设投产)项目汇总表》(附件2),于2026年7月22日前反馈所在地镇政府。二是严格按照入库申报指南要求编制入库申报材料,确保材料完整、真实,于2026年7月28日前将入库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纸质版一式3份和电子版刻录成光盘1份,电子版注明企业名称)报送至鹤山市科工商务局。三是需于2026年7月28日前登录“数字工信”(http://210.76.82.21/ywtb-gzc/cms/index)系统完成线上填报,未在规定时间登录平台提交申请资料的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
四、其他事项
(一)产业承接地区产业项目建设投产方向资金入库的支持范围适用于主平台及其他省级以上工业园区,落户在鹤山主平台、江门鹤山产业园区和江门市(鹤山)精细化工产业园的企业(项目)均可申报此次资金入库。位于江门鹤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要涉及沙坪街道、古劳镇、雅瑶镇、桃源镇、珠西物流中心)的企业(项目)如需申报建设投产奖励政策,请另向我局科技产业股(联系人:林小琦;联系方式:8881223)询问了解相关信息。
(二)鹤山主平台、江门鹤山产业园区和江门市(鹤山)精细化工产业园以我市最新优化调整后的区域范围为准。
(三)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
(四)企业政策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所在地镇政府沟通或径向鹤山市科工商务局园区建设与工业节能股咨询。
附件:1.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6-2027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2.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资金(产业项目建设投产)项目汇总表
3.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资金(主平台融资奖励)项目汇总表
4.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资金(主平台标准厂房建设奖励)项目汇总表
鹤山市科工商务局
2026年7月21日
(联系人:园区建设与工业节能股王纬福;电话:8888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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