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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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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工业城管委会、各镇(街)政府、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6〕51号)、《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开展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江工信装备函〔2026〕28)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组织发动项目申报,于7月3前将预算储备项目汇总表、企业全套申报材料及项目相关佐证材料(共一式8份及电子版)报送我局工业发展股(梁建超、8888508;唐诗涵、8889580),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项目单位所提供的申报材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写目录及页码,在材料封面、封底加盖公章及在材料侧面加盖骑缝公章后,送至属地工信主管部门审核。

  三、企业需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填写《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申请承诺书》并加盖公章,申报项目应当具备实施条件,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不得申报。

  四、所有涉及的资料若是外语的,须翻译成中文。

  五、近5年来申报单位、组织或个人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申报。

  六、不按要求提供、审核相关材料或擅自涂改申请承诺书等相关内容的,视作放弃申请及评审。

  附件:1.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申报指南 

  2.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预算储备项目汇总表

  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7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

  4.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开展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


 鹤山市科工商务局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