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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科工商务局关于2023年上半年江门市制造业企业设备购置奖励资金项目计划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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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3年上半年江门市制造业企业设备购置奖励申报的通知》(江工信技改〔2023〕13号)要求,经相关评审程序,现将2023年上半年江门市制造业企业设备购置奖励资金项目计划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23年8月4日至8月10日,共7日。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市科工商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附件:2023年上半年江门市制造业企业设备购置奖励资金项目计划


鹤山市科工商务局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