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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鹤山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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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外商投资企业: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善投资环境,加强对外商投资事中事后协同监管,做好2018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以下简称“联合年报”)工作,根据《江门市商务局 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国家税务局 江门市地方税务局 江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江门市统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门市中心支局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的通知》(江商务资管﹝2018﹞22号)要求,现将本市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状况联合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

2017年12月31日前在鹤山市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在申报期间填报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

2018年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自下一年起填报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

二、申报时间

2018年4月1日至6月30日。

三、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申报企业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应用”(HTTP://WWW.LHNB.GOV.CN/),填报2017年度投资经营信息。相关数据信息将在商务、财政、税务、质量技术监督(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外汇部门间实现共享。

为确保联合年报数据填报的质量,各企业应安排本企业财会人员从事申报工作,鼓励企业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代为填报年报数据。

四、结果公示

参加联合年报的企业名录和企业所填报的投资经营信息,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应向社会公示的,将通过“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公示平台”( HTTP://LHNBGS.MOFCOM.GOV.CN )向社会公示。未参报企业名录将一并公示。

五、缴费

企业在联合年报中无须缴纳任何费用。

请各相关企业领导高度重视联合年报工作,按时填报。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8888309 冯小姐

  鹤山市科工商务局外商投资股

  2018年5月9日

附件:

江门市商务局 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国家税务局 江门市地方税务局 江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江门市统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江门市中心支局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