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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9年省级工业“小升规”专项资金获得企业进行公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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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加快开展省级工业小升规专项资金兑付工作的通知》(江工信中小[2020]28号)文件的精神,拟对我市47家2019年度工业“小升规”企业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10万元每家企业。经我局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现将符合条件的47家企业(详见附件)进行公示,请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在2020年3月22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鹤山市沙坪街道文明路2号(邮政编码529700);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937181989@qq.com

  注意事项:提出的意见请在信封或电子邮件上注明“关于对2019年省级工业“小升规”专项资金获得企业 的意见”字样,并留下联系方式便于沟通联系。

  附件:2019年工业企业“小升规”名单

  鹤山市科工商务局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