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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人才政策—国际工业设计大赛获奖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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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集聚新时代人才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江府〔2019〕1号)(以下简称“江府〔2019〕1号”)和《江门市人才工作局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做好人才政策个人待遇发放工作方案〉》和《〈关于做好人才政策企事业单位补贴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江人才发〔2019〕3号)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制定和修订国际工业设计大赛相关人才政策配套文件,做好有关补贴申领和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及条件

  (一)江门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社会组织或在江门就业创业的个人、江门院校在读学生,参加德国IF或红点工业设计大赛并获得德国 IF设计奖(IF设计金奖、IF产品设计奖)或德国红点工业设计奖(红点至尊奖、红点之星奖、红点奖)。

  (二)德国IF、红点等工业设计大赛同一件获奖作品只能申请一次补贴。同一件获奖作品获得不同奖项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发放或补齐奖励补贴。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到辖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办理补贴申报手续。

  三、 提交材料

  1.江门市工业设计大赛获奖补贴申请表[各市(区)在政策实施期内,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符合辖区办理流程需求的申请表];

  2.以单位名义申请的提交依法注册的证明,以个人名义申请的提交个人身份证明;

  3.获奖作品简介及获奖证书;

  上述材料均要求一式四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附原件用于现场受理核对,核对无误后退还。

  四、申请受理

  申请人(单位)向所在辖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属单位申请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受理),对提交材料完备的申请,予以受理;对提交材料不完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具体审核办理流程,由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商人才工作等相关职能部门办理。

  五、管理服务

  (一)建立信息数据共享机制,加快政策审核兑现。

  (二)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建立国际工业设计大赛奖补申请档案,每半年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送有关情况。

  (三)对造假骗取补贴的,列入“人才黑名单”;对造成恶劣影响的,列入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开,并保留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本政策自2019年2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