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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教育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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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省、市各级政府的工作部署,现公布鹤山市教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涵盖鹤山市教育局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省、市各级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有效性,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2022年,在鹤山政府网市教育局频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0条,江门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公开“双随机、一公开”信息34条,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信息200条,更新双公示平台信息433条,市教育局机关党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栏公开信息共2次。

  我局高度重视群众信访回复办理工作,配备专职办理人员,在第一时间内及时答复。2022年,共受理省、江门市、鹤山市各级信访事项1115宗,所有的信访事项已全部及时妥善处理,初次回复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度高。2022年,我局没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

  2022年,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支出由部门公用办公经费统一支付,没向申请人收费。2022年度市教育局没发生针对市教育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0

  18

  318

其他对外管理

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2

  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707.344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循“主动、及时、严谨、准确、全面”的工作标准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较为单一;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升;三是信息更新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

  2023年,我局将继续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在增强工作实效方面下功夫,努力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及时、 准确做好信息发布。具体改进措施如下: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教育宣传与舆情培训,提升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权威、及时、准确地发布 政府信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保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二是积极参加培训。积极参加各级政府部门举行的与政务信息公开有关的培训和轮训,认真钻研,努力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确保按时完成政务信息公开发布任务。

  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图解。对于事关民生的重要文件,不断丰富政策解读的形式,增加视频、动画、图解等解读产品数量,同时注重不断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重点对政策中的创新亮点和公众关注的热点等开展深入解读。

  四是加强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与全局及各部门工作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同步考核的机制。加大过程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在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公开教育信息106条,包括:教育工作信息76条,政策法规7条,发展规划1条,教育数据1条,教育经费6条,教育阶段信息服务专题15条。承办江门、鹤山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共计77件。所有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率达到100%,满意度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