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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教育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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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形式,突出信息公开重点,提高信息公开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各项教育工作的开展。

一、概述  

2013年,我局严格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务、党务公开制度,对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渠道、公开时间等提出具体要求,有效指导、规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如公布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让学校清清楚楚收费,学生家长明明白白交费,在全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教育收费工作环境。同时积极指导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学校行政和党组织在制定重大工作方案和制度、招生、职务评聘、评优评先、教职工绩效等方面,通过多种形式落实教职工、学生和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配备专人专项负责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方面的联络协调工作,由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通过监督电话、公开意见箱等方式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明确各股室的责任,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责任进一步到位。同时,我局设置了政务公开咨询及举报电话,并以多种形式公开各项教育政策法规、行政审批事项及办事流程等。

二、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多样,特别是关系到民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更是采取不同的途径进行公开,使群众能及时准确地知晓或获取相关信息。

我局利用鹤山政府网、鹤山教育信息网、鹤山教育报和教育局官方微博等媒体全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我局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责、服务承诺、规章制度以及公开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设立投诉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监督电话等方式,方便群众深入了解我局的政府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等,并建立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处理流程;利用网络、简报、文件、公告栏和电子屏幕等载体发布公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和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重要事项。

2、2013年度,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1条,这些信息包括政务信息、招生考试信息、业务类信息、文件类信息和活动类信息等。如2013年教师招聘公告、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公布、鹤山市中小学转学办理程序(修正稿)、关于获得教育局办学许可的幼儿园名单、2013年江门市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推荐名单公示、鹤山市2013年教材教辅推荐选用目录公示、鹤山市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等信息,所公开的内容及时准确。

(二)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2013年,我局对内对外共接待文书档案查阅20人次。同时,我局高度重视群众信访回复办理工作,配备专职办理人员,在第一时间内及时答复,回复率达到100%。2013年,我局通过网络问政平台、信访电话等渠道共接收市民有关教育方面的咨询、投诉、建议共162件,已全部办结;接到省教育厅、江门市教育局、鹤山市信访局等部门共转来信访件12件,已全部办结;接到社会各界群众来电有关教育问题的咨询、投诉近100个,接待群众来访5批次,全部予以回复,群众满意度高。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3年,我局没有任何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因此没有发生任何费用。

(四)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情况。信息公开内容经具体负责业务股室报送,办公室统计审定再由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行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七)其他相关工作情况。2013年,我局按照公开、简化、方便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否定备案制、委托代办制、效能考评制和督察督办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失职追究制等制度,并在工作中得到较好落实。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政府信息公开上,我局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的渠道还需进一步畅通、信息公开的广度还需进一步拓宽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积极改进。一是加强教育信息网建设,加强与各新闻媒体的联系,主动公开有关信息;二是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量,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教育改革与发展动态;三是教育干部认真落实各项制度,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信息公开意识,依法公开行政信息,为群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