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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市人民政府2019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度调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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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20年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调查工作的通知》(粤府教督函〔2020〕36号),省人民政府督导室委托第三方机构(广东财经大学)对我市人民政府2019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度开展调查,调查时间为2020年11月2-13日,欢迎社会人士用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参与本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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