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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教育系统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青年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先进德育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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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学、中心小学,鹤山开放大学,市职校,市教师发展中心,市特校,市直幼儿园,局机关各股室:

  为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勤奋工作,推动我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市教育局决定在2022年教师节期间开展教育系统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青年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先进德育工作者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范围、条件

  (一)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青年教师。在各学校、幼儿园教职工以及教育行政部门人员中评选推荐。主要条件: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高尚的职业道德,积极参与“立高尚师德,树教育新风”活动,全心全意做好教育工作,全面关心爱护学生,为人师表,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善于开拓,积极进取,在教书育人中成绩显著,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家长满意。其中先进青年教师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教龄在两年以上。

  (二)优秀班主任。在各学校、幼儿园现职班主任中评选推荐。主要条件:热爱班主任工作,熟悉班主任业务,善于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能较好地履行班主任职责,在学生中享有较高威望和信誉;所任班级能形成良好班风学风,后进生转化率高,没有违法犯罪学生,没有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入学率和巩固率达标,是学校、幼儿园的先进文明班。

  (三)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在各中小学校少先队辅导员中评选推荐。主要条件:热爱少先队工作,勇于改革创新,少先队工作成绩显著。认真组织实施少先队活动计划,创造性地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少先队活动并取得良好的效果,使广大少先队员较好地接受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养成良好的道德情操和行为习惯;全面关心队员,做队员的知心朋友,直接管理的队员无违法犯罪;担任少先队辅导员连续两年或以上。

  (四)先进德育工作者。在各学校教职工中评选推荐。主要条件: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德育为首,教书育人,善于改进德育工作方法,积极主动做好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工作,成绩显著。所负责的学校或班级组织纪律好,学风好。学生全面发展,没有严重违纪违法现象,没有犯罪行为。

  以上项目以(一)项的条件为基础,根据各自的职责,其评选条件有所侧重。有违反“一票否决”事项的不能参与评选。各学校评选推荐工作要与学年度考核工作结合起来,既要以先进事迹作为评选重要条件,又要适当调配各方面人选的比例,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二、评选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三、评选办法和时间安排

  (一)推荐。各项先进评选推荐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民主评议,领导推荐。各镇(街)公(民)办小学(含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幼儿园以镇(街)为单位由各中心小学组织评选推荐;市直学校和镇级公办初中学校(含昆仑学校)由本校组织评选推荐。

  (二)公示。评选推荐结果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将公示结果反馈市教育局办公室,并上报公示情况说明。

  (二)上报材料及表格要求说明。基层评选工作要抓紧进行,并于7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市教育局办公室,材料包括:

  1.推荐汇总名单列表(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2.各类推荐表一式一份(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3.公示情况说明(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纸质材料(加盖学校公章)送市教育局办公室,电子版通过公文系统发送至局办公室

  附件:1.推荐汇总名单表

             2.各类先进个人推荐表


鹤山市教育局

2022年7月8日


  请点击下载:

附件1:推荐汇总名单表.docx

附件2:各类先进个人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