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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交通运输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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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编制了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511 20151231止。

    一、概述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江门市和鹤山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交通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

    我局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落实责任,推动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我局明确了各股室、直属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运用载体,政务信息公开形式完善

一是在局直属单位各办事窗口设置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及时公告相关信息;二是充分运用微博等新媒体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三是开通手机短信平台,向全体干部职工和运输业户及时公告相关信息。以多种形式确保人民群众权益不受损害,为公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5年,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我局通过各种渠道公开的信息共575条(件),其中:主动公开486条(件),依申请公开89件,主要包括:局网站114条、鹤山交通微博23条,交通工程建设项目信息92条,现行公开文件147件(其中依申请公开89件),12345政府热线51条、网络问政68条,鹤山信息网、鹤山电视台、宣传栏等10条。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举报、投诉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511日起 20151231止,我局未接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举报、投诉情况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11日起 20151231止,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四、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共2人,主要负责信息更新工作,网络系统运行维护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价格主要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我局2015年度未产生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的费用。

五、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鹤山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在以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江门市、鹤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鹤山市交通运输局

2016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