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鹤山市交通运输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编制了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鹤山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50-8888507。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根据市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局成立了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明确了工作分工及职责,办公室为具体负责部门,各股室负责落实具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近年的不断推进,进一步加强了我局各级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水平,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力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有效的贯彻落实。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结合本局实际,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再制定了《鹤山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鹤山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一是在局直属单位各办事窗口设置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及时公告相关信息;二是开通手机短信平台,向全体干部职工和运输业户及时公告相关信息;三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能职责的要求把好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的上网发布。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按照《条例》的要求和市政府有关文件,结合我局实际,建立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工作机制。制定了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并在局办公室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同时,建立信息主动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五)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为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多种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3年,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我局通过各种渠道公开的信息共355条(件),其中:主动公开189件,依申请公开166件,主要包括:局网站67条、鹤山交通微博52条。其中,交通工程建设项目信息26条,现行公开文件245件(其中依申请公开166件),12345政府热线29条、网络问政38条,鹤山信息网、鹤山电视台、宣传栏等7条。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举报、投诉情况

(一)申请情况

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我局未接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举报、投诉情况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四、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共2人,主要负责信息更新工作,网络系统运行维护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价格主要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我局2013年度未产生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

五、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待提高,少数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还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如部分政府信息没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向社会公开等。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3年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继续加强《条例》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

    认真学习《条例》,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是我们作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作,没有对《条例》的正确把握和深刻理解,就做不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领悟文件实质。

(二)进一步办好局网站,提高民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我局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要进一步加强建设,继续及时、正确公布政府信息,提高民众对我局网站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三)落实责任,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规范性严格做好月报上报制度,并督促各股室及时上报公开文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不出现泄密事件。

 

 

 

鹤山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