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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交通运输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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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密法》、《行政许可法》、《鹤山市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制度》和《鹤山市2011年全面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各项要求,继续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我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情况

    强化领导,明确职责,落实任务。2011年,我局把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规范局行政工作行为,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为适应2011年的信息公开工作需要,对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及时的调整并落实层级责任制,为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使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得到了有效保证。

    编制鹤山市交通运输局职权目录表,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根据我局的职责和权限,编制并公开局职权目录表,明确行使权力的主体、条件、运行步骤、收费标准、完成时限、监督措施等,进一步促进局机关及全体工作人员增强责任观念,法制观念,防止权力滥用,提高了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一是把市政府信息网和局网站作为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主动发布交通运输、执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策法规等信息,方便群众查询;二是充分利用社会新闻媒体,积极主动发布工作信息、政策法规等信息;三是通过市档案局文件档案信息网和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等信息公开平台对现行公开文件、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等信息及时地进行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按照及时、便民、真实、合法、公正、不泄密的原则,定期或不定期地主动公开应公开的信息。2011年,我局通过各种渠道公开的信息共267条,其中:对外主动公开动态类信息47条,交通工程建设项目信息67条,现行公开文件153份。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进展顺利,一是没有收到相关单位和个人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二是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行为;三是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四是没有对我局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通过我局全体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针对存在的不足,今后,我局将不断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公开机制,创新公开渠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局全体工作人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抓好制度建设,对各类信息做到及时清理和更新;三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大在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