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政府

国徽

鹤山市人民政府

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鹤山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2020年,鹤山市交通运输局全面贯彻落实江门、鹤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职责,深入推进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努力为交通运输事业稳步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防控新冠疫情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局迅速响应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成立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措施和任务分工,严格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一是在疫情严峻时期,我局积极联合市有关单位及各镇街对各高速公路、国省道、县道出口以及鹤山汽车总站、鹤港码头等客流密集地开展24小时联防联控值守。二是严抓鹤山汽车总站等人流密集地疫情防控工作,我局联同卫健、公安等部门在车站出入口以及安检处设置检疫站,做好进出站场乘客登记及测温工作;加强客运市场执法监管,强化执法联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客运班车不按站点等违法行为,确保全市交通运输安全有序;四是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市民防疫意识,我局积极组织人员进车站、进社区,对乘客、居民宣传科学的防疫知识,引导群众建立健康生活方式,营造良好的防疫氛围。

  (二)全面履行交通运输行政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向社会公布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二是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梳理证明事项,对照江门市取消证明事项目录,完成证明事项动态清理工作。三是落实“四办”要求,我局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就近办”可办率达97.26%,行政许可事项“一次办”、“马上办”可办率达100%,时限压缩率达94.73%,一窗受理率100%;四是推进电子证照系统对接,落实电子证照签发工作。目前,我局梳理、认领本部门有职能签发电子证照的事项共3项。

  2.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一是深化交通运输领域简政放权,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转变和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承接上级委托、下放的审批事项,明确各业务股室职责,在政务服务网站更新办事地点和联系电话,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二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我局制定并落实《鹤山市交通运输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规范行政行为,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三是调整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结合交通运输业务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我局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广东省政府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进行更新,对正在实施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在门户网站发布,并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按照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需要,对照上级部门认领事项,结合我局职能,对“互联网+监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和认领,形成本部门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日常加强对监管行为数据采集,监管事项覆盖率达70%以上。

  3.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根据上级部署,我局积极配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对照行政权力事项通用目录,梳理健全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编制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办事指南,完善事项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信息要素,并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对外公示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群众通过网上查阅,即可了解行政审批事项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受理部门、审批流程等相关信息,做到审批规范高效,群众办事清晰便捷。2020年1月-11月,我局共办理行政许可623宗,没有收到相关行政许可投诉。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我局制定了《鹤山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制度》,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我局将《鹤山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于7月份开始谋划“十四五”交通规划工作,目前初稿已形成并已向市领导汇报,待修改完善后计划于12月初征求意见,12月中旬完成中期成果,明年初完成最终成果。

  2.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我局与广东明思(佛山)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聘请该所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结合工作实际,与聘请的法律顾问开展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和业务咨询,听取法律顾问提供的法律意见。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鹤山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制度》、《鹤山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制度》、《鹤山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的公示和全过程记录,成立了鹤山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小组,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2.深入开展交通运输执法行动,营造法治政府建设良好环境。一是深入开展道路旅客运输市场专项整治。集中力量对鹤山汽车总站、各客运站、各高速出入口、各工业区等流量较多的地段进行严密监控,坚决查处“黑大巴”、“营转非”等违法车辆。二是持续开展出租车领域专项执法。结合文明城市创建行动,重点打击出租车拒载议价、非法经营等违法行为。三是开展联合治超专项整治。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协作,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严厉打击超限超载、非法改装、遗洒飘散载运物等违法行为。四是对货运源头单位实施全方位监控,不定期抽查货运源头单位,约谈企业相关负责人,并联合市治超办各成员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鹤山市道路货运源头超限超载治理责任书》,明确明确源头治超责任。五是开展路域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我局按照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以及铁路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要求,会同各镇街、各职能部门推进铁路沿线、高速公路、国省县乡村道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整治期间,共排查高速公路路域问题113处、已处理106处,排查高速公路桥下及两侧建筑控制区内违法建设问题32处(其中申请保留25处,拆除5处,剩余5处未处理),排查干线公路存在问题1283处,已全部处理完毕。六是全面推进非现场执法,在全市治超重点路段、交通“黑点”区域铺开非现场执法,通过设置视频监控设备,动态整治货车超限、客车不按线路行驶、不按站点停靠等行为。

  据统计,2020年1月至11月,我局共查处各类交通运输违法案件2801宗(其中道路运政案件89宗,路政案件1宗,联合治超案件1163宗,源头治超案件12宗,治超非现场执法案件1536宗)。

  3.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监督网络平台应用。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第二批试点的工作要求,我局被列为试点单位。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今年多次参加上级部门及鹤山市举办的“两平台”推广应用和业务培训会议,并多次邀请“两平台”开发公司的技术人员对我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实操指导。自正式上线录入行政执法案件,截至目前,我局“两平台”共录入行政处罚案件59宗,其中省平台16宗,市平台43宗;录入行政检查案件19宗 ,其中省平台10宗,市平台9宗。

  (五)发挥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推进政务公开。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工作措施,规范信息发布内容,完善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加强信息发布管理;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各项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主动公开,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

  2.自觉接受人在和社会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社会监督。今年以来,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3件,答复率和满意度均达100%。

  (六)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我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普法责任清单》,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法律六进”工作和普法主题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国家安全教育周”、“安全生产月”、“路政宣传月”、“信用交通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共开展主题活动25场,深入到全市运输、港口及建设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派发宣传资料6000多份,营造全员学习、守法、用法、普法的良好氛围。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积极开展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和职责权限,我局对《鹤山市交通运输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进行了梳理完善,保障信访事项合理合法处理。并开展广泛宣传,引导群众主动按照法定途径提出诉求。今年我局共处理网上信访案件47宗。

  2.加强调解工作。我局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全面履行行政调解工作职责,以预防化解与行政管理职能有关的民事纠纷为重点,加强对行政调解的推广宣传,扎实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我局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成立综合法规股,全面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并严格按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履行行政应诉职责。今年为止,收到对我局提起行政复议案件2宗。

  (八)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依托党组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制定包括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相关法律在内的学法计划,完成学法计划任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民法典专题学考暨2020年度在线学法考试,参考率和及格率均达到100%。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干部队伍法治素质。积极组织人员开展专题学习,今年组织各类学习活动10多场次,举办交通运输法制培训班,重点开展《宪法》和《民法典》专题学习;积极参加市举办的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不断增强干部队伍、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局规范行业管理的措施还需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和加强。

  三、本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坚决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统筹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层级管理机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法治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坚持充分发挥党组“头雁效应”作用,将《民法典》、政策理论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由领导带头,率领党组成员上党课、参加学法活动。今年共举办专题培训班3场次、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典型案例庭审1次、参与案例评议讨论130场次等,有效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政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二是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普法活动,在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信用交通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领导带头深入到鹤山汽车总站、货运企业、施工单位开展普法宣传。2020年统筹我局执法队伍共开展送法进企业主题活动4场,深入到100余家运输、港口及建设企业开展普法宣传,统筹派发宣传资料1600多份,大力增强行业法治意识。三是大力推进制度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中共鹤山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工作制度》、《鹤山市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制度》等14项制度,为全局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奠定基础。同步在日常管理中,党政负责人亦能不断规范领导班子决策程序,对重大事项决策、党内规范性文件制作等均能严格实行合法合规性审查,虚心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四是积极统筹执法部门抓好行业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坚持将依法治交与交通运输重点工作相结合,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努力提高交通运输行业治理能力和服务发展水平。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计划

  (一)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着力抓好交通法规的社会宣传,使广大群众了解和自觉遵守法律。

  (二)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我局将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监督工作,对各部门案卷进行自查和随机抽查,并督促落实整改,逐步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要求。

  (三)重点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我局将继续强化“三项制度”执法专项业务培训,确保执法人员严格办案,规范办案,不断提高全市交通运输执法办案质量与业务水平。

  (四)加大推广应用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监督网络平台力度,不断提高平台办案覆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