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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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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相关要求,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统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组织部署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的要求进行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法治政府建设,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各负其责的法治政府建设格局,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切实贯彻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的要求,确保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简政放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一)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向社会公布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二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2018年以来,我局清理证明事项共一项,证明名称为“遗失声明”,用于旅客运输、出租汽车、货物运输、危险货物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遗失补办,该取消证明事项对应江门市第二批取消证明事项目录。

  (二)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建设。根据行政权力事项省级通用目录,按照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部署,梳理健全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编制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办事指南,完善事项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信息要素,并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对外公示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群众通过网上查阅,即可了解行政审批事项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受理部门、审批流程等相关信息,做到审批规范高效,群众办事清晰便捷。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局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了《鹤山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制度》、《鹤山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制度》、《鹤山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的公示和全过程记录,成立了鹤山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小组,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二)深入开展交通运输执法行动,营造法治政府建设良好环境。一是深入开展道路旅客运输市场专项整治。集中力量对鹤山汽车总站、各客运站、各高速出入口、各工业区等流量较多的地段进行严密监控,坚决查处“黑大巴”、“营转非”等违法车辆。二是持续开展出租车领域专项执法。结合文明城市创建行动,重点打击出租车拒载议价、非法经营等违法行为。三是开展联合治超专项整治。联合公安交警部门重点打击国道G325改线工程、S270、雁五线、江门大道及鹤山大道超限超载、非法改装、遗洒飘散载运物等违法行为。四是对货运源头单位实施全方位监控,不定期抽查货运源头单位,约谈企业相关负责人,并联合市治超办各成员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鹤山市道路货运源头超限超载治理责任书》,明确明确源头治超责任。五是为坚决打好交通运输领域治违攻坚战,扎实开展高速公路及国省道沿线违法广告牌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整合执法力量、全面开展摸底排查、清拆进度跟踪通报、严肃责任追究等措施,确保了清拆行动取得实效。其中高速公路沿线违建广告牌全部231处已于2月16日清拆完毕;国省道沿线14处违法广告牌已于5月10日清拆完毕。据统计,2019年1月至10月,我局共查处各类交通运输违法案件1423宗(其中道路运政72宗,联合治超770宗,治超非现场执法案件581宗)。

  四、完善普法机制,加大法治宣传力度

  (一)健全普法机制。我局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鹤山市交通运输局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按照2019年度学法计划,完成学法任务。向社会公布《鹤山市交通运输局普法责任清单》,各股室、各单位根据各自普法责任开展宣传教育,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

  (二)丰富普法手段。一是组织参与“法律六进”活动。我局结合社会热点难点,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法规“法律六进”活动,向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大力宣讲交通运输法规。积极到结对社区开展普法活动,到运输企业上门派发《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宣传手册;组织企业负责人、驾驶员等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开展各项法律法规学习培训。二是坚持执法与普法同步推进。在实施行政执法、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监督检查过程中,始终坚持执法、普法同步推进,落实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通过在执法现场向驾驶员派发传单,在违章处理时对当事人进行普法教育,联合约谈货运企业负责人等方式,将依法行政融入到工作中的方方面面,充分运用科技力量提高执法普法的实效,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我局作为全市2019年度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受评议单位之一,普法工作得到评议团和社会公众的肯定,获得了优秀等次。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规范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严格按照“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执法信息录入责任,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同时,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指引,统一要素格式,规范信息录入标准。

  (二)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我局将继续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监督工作,对各部门案卷进行自查和随机抽查,并督促落实整改,逐步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要求。

  (三)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业务培训。我局将强化“三项制度”执法专项业务培训,继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确保一线执法人员严格办案,规范办案,不断提高全市交通运输执法办案质量与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