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5.《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江府办函〔2021〕133号)
6.《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山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鹤府办函〔2021〕33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鹤山市交通运输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鹤山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
【监督渠道】通过鹤山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互动、电话监督
鹤山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互动:http://www.heshan.gov.cn/gzjg/sfbm/hssjtysj/
电话:0750-8888507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股室 | |
一级 | 二级 | |||
1 | 机构概况 | 领导分工 | 领导分工 | 办公室 |
2 | 机构职能 | 本局主要职责以及机构设置 | 办公室 | |
3 | 政府信息公开 | 公开规定 | 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等信息 | 办公室 |
4 | 公开指南 | 本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接收信息公开申请的方式、途径等 | 办公室 | |
5 | 公开目录 |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具体内容,包括主要依据、责任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方式、监督渠道、目录内容等信息 | 办公室 | |
6 | 公开年报 |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办公室 | |
7 | 依申请公开 | 本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服务指南、申请表 | 办公室 | |
8 | 工作动态 | 鹤山市交通运输局工作动态及鹤山市交通运输行业动态 | 办公室、相关业务股室 | |
9 | 党务公开 | 本局党务活动、会议、工作等 | 人事股 | |
10 | 其他事项 | 部门预结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 | 本局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 财务审计股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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