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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16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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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股室、直属单位:

根据《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转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6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江交运〔201616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订了《2016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鹤山市交通运输局

2016 1019

 

 

2016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宣传信用政策法规,深化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促进我市交通运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快落实“四个交通”发展目标,促使我市交通运输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聚焦主题、集中报道、持续深入、形式多样”的原则,围绕活动主题,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积极营造信用交通建设的良好氛围,广泛发动我市各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学信用、懂信用、用信用、守信用,进一步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三、活动时间

2016913日一1031

四、活动主题

唱响信用交通,唱亮交通发展

五、活动内容

(一)积极组织宣传活动

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发动各相关企业紧扣宣传主题,大胆创新活动形式,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主题活动。

1.选树交通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诚信典型,引领重视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的行业风气;

2.深入宣传诚信模范事迹和失信受限案例,在行业内开展“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相关措施的建言献策活动,对所收集意见择优采纳并加以推广;

3.以“争当信用交通人”为主题,开展与信用交通建设相关的宣传发动大会或知识竞赛等从业人员参与度较高的活动。

(二)全面营造行业宣传氛围

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将信用建设要求与行业、公众需求相结合,紧扣信用交通建设主题,自行确定宣传口号,组织相关企业利用公交候车亭、客货运站场、港口码头、公路施工工地等场所悬挂粘贴横额、标语,向从业人员编辑发送手机宣传短信,在行业内营造宣传声势,扩大“信用交通宣传月”的社会影响力,积极向新闻宣传媒体撰稿报道主题活动举办情况和信用交通建设取得的成就,营造“信用交通宣传月”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氛围。

(三)立足信息化阵地广泛宣传

1.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通过官方网站、微信等互联网手段,向社会公众做好行业信用政策知识、信用“黑名单”“红名单”信息、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用信息等重点内容的宣传公示工作,将宣传动态信息及时推送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众网。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任务分工

规建股、公路站、交通管理总站、港航所等股室、直属单位负责指导本领域的“信用交通宣传月”工作。各相关企业要配合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落实好具体宣传工作。

(二)强化联动机制,实现协同推进

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特色和信用交通发展实际情况,科学安排本地区“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突出信用建设主题,精心组织活动;企业要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加宣传活动月各项活动,全面推进信用交通宣传。

(三)做好活动总结,巩固宣传成果

各相关股室、直属单位在活动期间要认真收集社会公众对信用交通现状及后续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加强讨论研究,完善各项深化交通运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新举措,不断提升企业对信用交通建设的重视程度和社会公众对信用交通建设的认同感。各相关股室、直属单位要对“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认真总结,于102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局运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