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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交通运输局抓好2016年春运安全隐患公示工作 确保春运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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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春运期间,我市严格按照江门市交通运输局文件精神,认真抓好春运安全隐患公示及防范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成效,自春运开始以来,我市没有发生过较大的安全生产及行车责任事故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

根据江门市交通运输局《转发省经信委关于做好我市2016年春运安全隐患公示及防范工作的通知》(江交运[201629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迅速把文件转发给公路部门、鹤山汽车总站等春运成员单位,要求其认真抓好落实,并通过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示2O16年春运期间需广大群众注意的提示性隐患事项,如易发生行车事故的重点路段、乘车出行注意事项等。 23日前 ,我局及鹤山汽车总站等各相关单位已基本落实网上公示工作。

二、积极配合,加强管理

在开展春运安全隐患公示及防范工作中,鹤山汽车总站积极配合旅客乘车须知、旅客携带物品乘车须知和客运线路安全行车示意图等公示内容,抓好对营运司机的教育培训工作,加强旅客进站乘车安检和车辆进出站检查工作、在安检机张贴旅客严禁携带物品等乘车须知、在大厅安检机循环播放旅客乘车安全须知,并向广大群众提供乘车须知等便民服务,收到了较好效果,春运工作顺利开展至今没有发生较大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三、强化检查,杜绝安全隐患发生

春运以来,鹤山汽车总站要求保卫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心,严谨的工作态度,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对旅客携带物品的检查,防止旅客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等“三品”进站乘车。截至 223,共收缴管制刀具18把,易燃易爆液体216支,有效地防止了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了一个喜庆、祥和、平安的春节。

 

 

 

                     鹤山市交通运输局

                               2016 年2 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