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茶行街18号业主: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消除道路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农村住房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排查鉴定,茶行街18号房屋已属危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现通告如下:
一、危房基本情况
经专业机构鉴定,位于鹤城镇茶行街18号的房屋,鉴定等级为D级危房,结构严重损坏,随时可能发生坍塌,危及过往行人、车辆人身财政安全。
二、拆除范围
上述危房及其附属构筑物。
三、相关要求
1、请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于2026年5月31日前及时联系镇政府并自行拆除上述危房以及附属构筑物。
2、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禁止任何人员在危房内居住、逗留、作业,对房屋做好围蔽,设置警示标识。
3、对逾期未拆除、未做好围蔽、标识工作,造成财产损失的,镇政府依法追究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民事责任。造成人员伤亡的,依法追究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刑事责任。
4、对逾期未搬离、未配合拆除工作的,镇政府相关部门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拆除费用等)和法律责任由产权人自行承担。
5、请周边居民注意安全,自觉避让施工区域。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1日
(联系人:鹤城镇人民政府冯工,联系电话:0750-8398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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