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鹤山市人民政府
桥都中国

国徽

鹤山市人民政府

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鹤城镇关于拆除危房的通告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致茶行街18号业主: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消除道路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农村住房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排查鉴定,茶行街18号房屋已属危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现通告如下:

  一、危房基本情况

  经专业机构鉴定,位于鹤城镇茶行街18号的房屋,鉴定等级为D级危房,结构严重损坏,随时可能发生坍塌,危及过往行人、车辆人身财政安全。

  二、拆除范围

  上述危房及其附属构筑物。

  三、相关要求

  1、请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于2026年5月31日前及时联系镇政府并自行拆除上述危房以及附属构筑物。

  2、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禁止任何人员在危房内居住、逗留、作业,对房屋做好围蔽,设置警示标识。

  3、对逾期未拆除、未做好围蔽、标识工作,造成财产损失的,镇政府依法追究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民事责任。造成人员伤亡的,依法追究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刑事责任。

  4、对逾期未搬离、未配合拆除工作的,镇政府相关部门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拆除费用等)和法律责任由产权人自行承担。

  5、请周边居民注意安全,自觉避让施工区域。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茶行街18号房屋危险性检测鉴定报告.pdf



  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1日 

  

(联系人:鹤城镇人民政府冯工,联系电话:0750-8398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