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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典型镇培育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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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第二批“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资金的通知》(粤财建〔2024〕90号),省下达鹤城镇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典型镇培育资金1200万元,按照《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典型镇培育资金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的通知》(粤财建〔2024〕83号)有关规定,现将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典型镇培育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镇反映,联系电话:0750-8398826。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线索的,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4月7日—2024年4月14日

  附件:鹤城镇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典型镇培育资金项目分配调整表.xlsx

  


  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8日